(一)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,促進中央和省、市委、區委有關決策部署在非公經濟和社會組織全面貫徹落實。
(二)研究非公經濟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重要問題和重大事項,及時向區委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,制定加強非公經濟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政策、計劃和措施。
(三)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抓好非公經濟和社會組織基層組織建設,發展黨員以及黨員教育、管理、服務等工作。
(四)指導高新區管委會、鎮辦社區開展非公經濟和社會組織黨的工作。
(五)直接聯系一批社會影響大、黨員數量多的非公經濟和社會組織黨組織,經常聽取意見建議,切實加強工作指導。
(六)加強對全區非公經濟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督促、檢查和考核,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和獎懲制度,推動工作落實。
(七)承辦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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